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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

严惩网络犯罪“帮凶” 护航公民信息安全
作者:   来源:法制现场   日期:2020-12-15

   近日,由广水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金某某和杨某,被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

   案情简介

   今年4月,金某某被他人以高价求购电话卡。随后,他联系杨某组织10余人在广水市开办电话卡200余张,以每张110元的价格收购后,转卖至云南省等地供他人进行电话诈骗活动,造成多名被害人累计被骗6万余元。此外,电信诈骗投诉平台已接到与金某某转卖电话卡相关的诈骗投诉20余起。

   广水市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金某某和杨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帮助,侵害了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情节严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被告人金某某和杨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从宽处理。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金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判处杨某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各处罚金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网络犯罪案件频发,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厉打击网络犯罪的“帮凶”,方能织密严惩网络犯罪的“法治之网”,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提供保障,促使人民群众更加安全地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

   【来源:广水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