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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信息

企业信息化建设委员会入会须知
作者:中国企业化信息网   来源:   日期:2013-12-02

一、会员单位分类

委员会会员单位分为团体会员、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和副理事长单位。

二、入会条件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贡献突出、知名度较高、影响力较大、被社会广为认知的企业及负责人;

2. 从事企业信息化领域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咨询研究、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企业单位、组织机构等;

3.承认并拥护本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遵守本会的各项规定、执行本会的决议、维护本会的荣誉、按时交纳会费者方可申请入会。

三、入会程序

1.申请入会单位按要求填写企业信息化建设委员会团体会员申请书和登记表,需加盖公章后交至委员会会员处;

2.会员处在收到申请登记表后,呈交秘书长办公会审批,或经理事会授权会员处按照会员入会条件进行审批,七日内作出是否接纳其成为团体会员的决定;

3.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会员处向被批准入会的会员发同意入会通知;

4.被批准会员须交纳会费;

5.授予“中国通信工业协会企业信息化建设委员会会员单位”荣誉称号,并由委员会颁发荣誉证书和荣誉牌匾; 

四、会费标准

加入中国通信工业协会企业信息化建设委员会的单位每年需按时交纳会费,

团体会员缴费:3000元/年、理事单位会缴费:6000元/年、常务理事会缴费:10000元/年、副理事长会缴费:20000元/年

五、会员权益

1. 授予“中国通信工业协会企业信息化建设委员会会员单位”荣誉称号,并委员会颁发证书和牌匾; 

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监督权和表决权,对本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

3.可通过委员会向国家政府部门、相关部委、机构反映相关意愿;

4.享受委员会提供的相关服务(详情见附件);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会员义务

凡履行会员义务、按时缴纳会费的单位,即可延续会员资格;

公开宣布破产的会员、不按时缴纳会费的会员、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会员,将自动失去会员资格;

本会员政策的修改权与解释权归中国通信工业协会企业信息化建设委员会所有。